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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是残疾人之根本愿望

2013-12-06 17:12:49      点击:

    维权,就是维护和保障残疾人作为人应享有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公民权利。残疾,是人类进化、社会进步过程中不可避免要付出的代价。作为这种代价的不幸付出者的残疾人,由于心理、生理、人体结构缺陷或功能损失,其正常参与社会生活的机会和权利受到了限制。但这种限制并没有改变残疾人作为人的本质,也不意味着对残疾人应享有的权利的剥夺。残疾人一样有作为人的尊严,有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和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心愿。然而现实是,残疾人往往被当作对社会没有价值的一员而受到歧视,"普遍处于弱势地位和边缘化状态,其尊严、价值、权利仍然受到不同程度的忽视甚至侵害"①。因此,残疾人迫切希望人格得到尊重、人权得到保障、利益得到维护。

    维权,就是要排除对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陈旧的思想观念、物质或环境障碍,促进残疾人融入主流社会,平等的充分的参与社会生活。从某种意义上讲,残疾人融入社会的障碍,是社会漠视残疾人的存在,忽视残疾人的权利造成的。譬如,社会注重效益而忽视公平,在公务员的选拔、企业职工的录用方面,设置了严格的体检标准和条件,使处于弱势地位的残疾人很容易被排除在外;人们重视经济利益而忽视社会责任,医院没有优惠残疾人的规范性制度,使大部分处于贫困状态的残疾人无法接受康复治疗;人们关注主流群体而忽视特殊人群,交通、建筑物的有障碍,给肢体或视力残疾人的出行带来了不便;通信领域的有障碍,使视力、听力有缺陷的人受到排斥等等。久而久之,使残疾人"长期生活在一个系统地否定其权利和影响的社会之中。他们会从内心适应这样一种否定其自身能力的消极信息"。使残疾人的权利长期受到侵害。这不是人类社会应有的文明,也不符合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因此,影响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陈腐观念应该被摈除、种种物质障碍应该被消除、不利环境应该得到改善。   

    维权,最根本的是要正视残疾人的存在,承认并尊重残疾人的价值,发挥残疾人的潜能,使残疾人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物质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享有者。事实上,在人们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进程中,残疾人始终没有放弃参与战斗的机会。从我国知名的残疾人孙膑、司马迁、华罗庚、邓朴方、吴运铎、张海迪,到外国知名的残疾人贝多芬、海明威、爱迪生、奥斯特洛夫斯基、海伦、罗斯福、霍金等,他们都为人类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进步做出了杰出贡献,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人类文明的创造者。事实证明,残疾人同样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维权,就是要使全社会正确认识残疾人的价值,尽而同残疾人携手并肩建设我们的社会。

----选自刘新国《简述维权是残疾人工作之主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