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
机关各科(所)室:
为进一步落实10月28日路南区“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紧急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区残联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办事效率,经研究决定,现将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严明工作纪律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严格考勤纪律
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勤纪律,实行工作日上下班考勤制度。自觉按照机关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统一由门卫和办公室双向记录签到。工作日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岗的,必须按照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外出的,由分管负责人核实后注明事由,每月以书面形式交办公室备案,每季度进行一次公示。
二、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
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端正会风,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应会人员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到会,不得无故旷会。凡是区残联召开的会议或指派参加市、区相关工作的会议,不得推诿、不得缺席。确有特殊情况未能参会的,必须提前请假。不准迟到、早退,会议期间不允许擅离会场,不允许从事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手机要保持无声状态,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三、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机关工作人员要加强作风建设,切实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窜岗闲聊、擅离职守,严禁上班期间利用电脑、电话等通信设备查询、买卖股票、证券和基金,严禁在办公室上网聊天、玩网络游戏、观看网络影视、追逐嬉闹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等。机关工作人员应树立公职人员良好形象,严禁对接待服务对象态度冷淡、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
四、严格履行手续,加大追责力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请病、事假半天由科室负责人批准,科室负责人及机关工作人员请病、事假半天由分管副职批准;分管副职、科室负责人以及机关工作人员请病、事假一天以上由区残联主要领导批准。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勤、缺会者,以旷工处理。
(二)机关工作人员下基层工作或公出,应向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报告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不得借工作之名擅离工作岗位。实行工作“去向牌”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离开工作岗位的,必须在“去向牌”予以标识,并向其分管领导汇报,获批后方可离岗。
(三)办公室负责考勤工作,每季度将考勤结果予以通报公示并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后交财务科。每季度无故迟到、早退累计30天的,公务员扣发一个月工作津贴,职工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无故旷工的按照旷工天数扣发工资;机关全体人员一年内事假、病假累计两个月的,严格执行省、市、区“吃空饷”专项治理办公室文件精神,上报主管部门处理;迟到、早退以及无故旷工情节严重的扣发全年工作津贴、绩效工资或移交上级纪检部门处理。
(四)被网上和老百姓反映办事效率不高的,一经查实,全部纳入年度考评。被上级效能办查到不在岗、上网玩游戏等,公务员扣发当月工作津贴,事业编制职工扣发当月绩效工资,临时、借调人员视情节严重给予教育批评或予以辞退。
唐山市路南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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