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相关政策
2024-03-13 11:08:47 点击:
一、政策依据
《关于做好2023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和2024年数据录入工作的通知》
二、上级主管部门
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三、补贴对象
我区城镇范围内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车主须为路南区户籍,持有有效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的下肢残疾人,残疾机动轮椅车车主购驾的车辆须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GB12995-2006)的相关规定。
一人拥有2辆(含有2辆)以上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且已经补贴过1辆的不在补贴范围内。
四、补贴标准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标准为每辆每年补贴260 元。
五、办理流程
1.残疾人申请。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持户口本、身份证、有效残疾人证和购车凭证向所在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并填写《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请登记审批表》。
2.镇(街道)残联审核。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将相关材料报区残联审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及时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3.区残联审批。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批,符合补贴条件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对残疾人及机动轮椅车情况进行登记、建档、汇总;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及时通知镇(街道)残联并告知原因。
4.每年6月1前,区残联要将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信息录入中国残联燃油补贴数据库,同时向市残联报送《残疾人机动轮椅燃油补贴登记汇总表》,新增人员依次在汇总表之后列出,附人员增减情况说明。
5.市残联复核。对区残联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给予退回并向区残联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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